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2025年第1期)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2025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提示】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jiān)會2024
年1月22日證監(jiān)許可〔2024〕129號文注冊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3
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
國證監(jiān)會注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
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鸩煌阢y行儲蓄和債券等能
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
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低于混合型、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
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
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
社會等環(huán)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tǒng)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
統(tǒng)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
有風險等等。
本基金可投資國債期貨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
取決于一種或幾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其評價主要源自于對掛鉤資產的價格與價格
波動的預期。國債期貨存在杠桿性風險、到期日風險、強制平倉風險等;另外,
使用國債期貨對沖市場風險的過程中,委托財產可能因為國債期貨合約與合約標
的價格波動不一致而面臨期現基差風險;在需要將期貨合約展期時,合約平倉時
的價格與下一個新合約開倉時的價格之差也存在不確定性,面臨跨期基差風險。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但
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者超過50%的除外。法
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
程序后,可以啟動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等
有關章節(jié)。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
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
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份額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
特征,應充分考慮投資人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對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
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投資人根據所持有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時也需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注意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人作出投
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責。
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過往業(yè)
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承諾以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
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
益。
本次招募說明書更新內容截止日為2025年4月14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
表現數據截止日為2024年12月31日,所載財務數據未經審計師審計。
目錄
第一部分緒言..........................................................1
第二部分釋義..........................................................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7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0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2
第七部分基金備案與《基金合同》的生效.................................24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25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38
第十部分基金的業(yè)績...................................................4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47
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估值...............................................48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53
第十四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55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58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59
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66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風險揭示.............................................69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77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79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02
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17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118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119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120
第一部分緒言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本招募說明
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
《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
險管理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
風險、費率等與投資人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要事項,投資人在作出投資決策前
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資料申請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
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出任何
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痘鸷贤?
是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匯泉安陽純債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
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
售公告》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
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
實施的,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guī)章的決
定》修正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
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
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
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機關
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合法登記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
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使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
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
境外機構投資者
21、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
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
23、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基金交易賬戶,
宣傳推介基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提供基金交
易賬戶信息查詢等業(yè)務
24、銷售機構: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
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協議,辦理
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25、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
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
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6、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匯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7、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8、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金份
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
不得超過3個月
32、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34、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
開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n為自然數
36、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7、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8、《業(yè)務規(guī)則》:指《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是規(guī)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39、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0、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1、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規(guī)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2、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guī)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3、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
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4、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
購日、申購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
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5、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
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
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6、元:指人民幣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8、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
基金應收款項以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9、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0、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1、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
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2、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
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
交易的債券等
53、擺動定價機制:指當本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
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
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4、規(guī)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
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
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5、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6、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人認購/申購基金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并不再
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
57、C類基金份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并不收取認購/申
購費用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份額
58、D類基金份額:在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收取申購費用,并不再從本類別基
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D類基金份額
59、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
賬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
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
戶稱為側袋賬戶
60、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
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的資產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
件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區(qū)貢院街1號院1號樓二層206-40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直門外大街168號騰達大廈16層
法定代表人:梁永強
成立時間:2020年06月15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批準設立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20〕1028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基金銷售、私募資產管理和中國證
監(jiān)會許可的其他業(yè)務
聯系電話:010-81925200
聯系人:杜瑩瑩
股權結構:
序號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持股比例
1 楊宇 5530 55.30%
2 梁永強 3000 30.00%
3 北京溪泉企業(yè)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90 4.90%
4 上海澹泉企業(yè)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90 4.90%
5 上海沛泉企業(yè)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90 4.90%
合計 10000 100.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孟朝霞女士:董事長,碩士。曾任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融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F任匯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長。
梁永強先生:董事,博士。曾任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副總經理、
量化投資部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F任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
經理。
楊宇先生:董事,碩士。曾任萬家(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總
經理,金貝塔網絡金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聯席CEO,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指數及量化首席投資官、基金經理?,F任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經理,首席量化投資官。
魏天慧女士:獨立董事,碩士?,F任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
江生忠先生:獨立董事,博士。曾任南開大學金融系室主任、保險系系主任,
現任南開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開大學農險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保
險學會保險教育分會主任委員,兼任富德生命人壽保險公司獨立董事。
陳國汪先生:獨立董事,碩士。曾任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合作機構
監(jiān)管部和農村銀行部處長等職務,現任北京日新普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
清華大學長三角研究院產城融合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農村金融》雜志學
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銀行保險報》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海南農村商業(yè)銀行金
融政策顧問。
2、監(jiān)事會成員
武曌女士:監(jiān)事,碩士。曾任職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匯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運營部總監(jiān)。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孟朝霞女士:董事長,簡歷同上。
梁永強先生:總經理,簡歷同上。
張強先生:督察長,碩士。曾任廣東至高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責任公司監(jiān)察合規(guī)、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務經理、民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籌建)籌備組成員、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察稽核與法律事務部高
級法務經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北信瑞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
察稽核部總經理?,F任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陳磊先生:首席信息官,本科。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副總
經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總監(jiān)?,F任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
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經理
(1)現任基金經理
楊宇先生:經濟學碩士。曾任萬家(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總
經理,金貝塔網絡金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聯席CEO,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指數及量化首席投資官、基金經理。現任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經理。自2003年3月起至2004年7月,任萬家上證180基金經理;自2005
年8月起至2016年1月,任嘉實滬深300ETF聯接(LOF)基金經理;自2012年
3月起至2014年5月,任嘉實中創(chuàng)400ETF基金經理;自2012年3月起至2014
年5月,任嘉實中創(chuàng)400ETF聯接基金經理;自2012年5月起至2016年1月,
任嘉實滬深300ETF基金經理;自2013年2月起至2014年6月,任嘉實中證中
期企業(yè)債指數基金經理;自2013年2月起至2016年1月,任嘉實中證500ETF
基金經理;自2013年3月起至2016年1月,任嘉實中證500ETF聯接基金經
理;自2013年5月起至2014年6月,任嘉實中期國債ETF聯接基金經理;自
2013年5月起至2014年6月,任嘉實中證中期國債ETF基金經理;自2013年
5月起至2014年6月,任嘉實中證金邊中期國債ETF聯接基金經理;自2014年
3月起至2016年1月,任嘉實深證基本面120ETF聯接基金經理;自2014年3
月起至2016年1月,任嘉實基本面50指數(LOF)基金經理;自2014年3月起至
2016年1月,任嘉實H股指數(QDII-LOF)基金經理;自2014年3月起至2016
年1月,任嘉實黃金(QDII-FOF-LOF)基金經理;自2014年3月起至2016年1
月,任嘉實深證基本面120ETF基金經理;自2021年7月起至2022年7月,任
匯泉策略優(yōu)選混合基金經理;自2022年9月起至今,任匯泉匠心智選一年持有
混合基金經理;自2023年9月起至2025年2月,任匯泉啟元未來混合發(fā)起式基
金經理;自2023年9月起至今,任匯泉安盈回報債券基金經理;自2024年1月
起至今,任匯泉中證同業(yè)存單AAA指數7天持有基金經理;自2024年3月起
至今,任匯泉安陽純債基金經理;自2024年8月起至今,任匯泉智享量化選股
混合基金經理;自2025年3月起至今,任匯泉均衡智選混合基金經理。
汪雨晨女士:哥倫比亞大學企業(yè)風險管理碩士,曾任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收研究員,現任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自2024年11月起,任匯泉
安陽純債基金經理;自2025年2月起至今,任匯泉中證同業(yè)存單AAA指數7天
持有基金經理。
(2)歷任基金經理
自2024年3月19日,由沈鑫擔任本基金的基金經理。自2024年3月20日
起至2024年11月21日,由沈鑫和楊宇共同擔任本基金的基金經理,自2024年
11月22日起,由沈鑫、楊宇和汪雨晨共同擔任本基金的基金經理。自2025年4
月14日起,由楊宇和汪雨晨共同擔任本基金的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成員包括:總經理梁永強先生,固定收益投資總監(jiān)孫海忠
先生,基金經理楊宇先生,信用研究員劉欽女士,債券交易員楊愫然女士。
6、本公司董事長孟朝霞女士與公司董事楊宇先生為夫妻關系。上述其他人
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
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
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
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
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
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向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必要信息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
資料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限;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
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
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
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
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
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行為,并建立健
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行為的發(fā)
生。
2、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的發(fā)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8)其它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將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行為:
(1)越權或違規(guī)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權益;
(4)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監(jiān)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
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進行基金運作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它股票投資;
(9)協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為其它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10)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yè)務規(guī)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
擾亂市場秩序;
(11)貶損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yè)務發(fā)展;
(14)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行為。
4、基金管理人關于禁止行為的承諾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
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敬業(yè)、誠信和謹慎的原則
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謀取不當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開
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5、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制度概述
為了保證公司規(guī)范運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風險、經營風險以及操作風
險,確?;鹭攧蘸凸矩攧找约捌渌畔⒄鎸崱蚀_、完整,從而最大程度地
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
效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指規(guī)范內部控制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和業(yè)務規(guī)則,是公司內部控
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控制制度分為三個層次:《公司章程》、內部控制大綱;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部門規(guī)章制度及業(yè)務流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制定各項基本管理制度和具體管理規(guī)章的基本依據。內
部控制大綱對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內控原則的細化和展開,是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綱
要和總攬,是公司在經營管理宏觀方面進行內部控制的制度依據。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風險管理制度、投資管理制度、基金會計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監(jiān)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資料檔
案管理制度、業(yè)績評估考核制度和緊急應變制度。
部門規(guī)章制度以及業(yè)務流程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
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操作守則等的具體說明。
2、內部控制原則
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
員,并涵蓋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反饋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部控制程序,
維護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
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主要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及《證券投資基金會
計核算業(yè)務指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自律規(guī)則制訂基金會計制度、公司財
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并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tǒng)控制。
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包括基金會計制度、基金資產估值管理辦法、基金資金管理規(guī)
則、基金銷售資金清算管理辦法、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費用管理辦法等。
(2)風險管理控制制度
風險控制制度由風險管理目標和原則、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和職責、風險類
型和管控措施、風險管理工作體系等部分組成。風險控制的具體制度主要包括投
資風控閾值管理辦法、壓力測試管理辦法、內幕交易防控管理制度、投資流通受
限證券風險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職責、保密制度、員工手冊等程序性風險管理制度。
(3)監(jiān)察稽核制度
公司設立督察長,負責監(jiān)督檢查基金和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guī)情況及公司內部
風險控制情況。督察長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并經全體獨立董事同意。
督察長負責組織指導公司監(jiān)察稽核工作。除應當回避的情況外,督察長享有
充分的知情權和獨立的調查權。督察長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有權參加或者列席
公司董事會以及公司業(yè)務、投資決策、風險管理等相關會議,有權調閱公司相關
文件、檔案。督察長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體董事報送工作報告,并在董事會
及董事會下設的相關專門委員會定期會議上報告基金及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guī)情
況及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
公司設立監(jiān)察稽核部門,具體執(zhí)行監(jiān)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備了充足合格的監(jiān)
察稽核人員,明確規(guī)定了監(jiān)察稽核部門及內部各崗位的職責和工作流程。
監(jiān)察稽核制度包括合規(guī)管理工作辦法、信息監(jiān)控管理辦法、離任審計及審查
管理辦法等。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檢查公司各業(yè)務部門和人員遵守有關法律、
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情況;檢查公司各業(yè)務部門和人員執(zhí)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各項管
理制度和業(yè)務規(guī)章的情況。
4、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聲明書
(1)基金管理人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
理層的責任;
(2)上述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將根據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及基金管理人的發(fā)展不斷完善
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名稱: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蘇銀行”)
住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
辦公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成立時間:2007年1月22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冊資本:1835132.4463萬元整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4〕619號
聯系人:楊寧
電話:025-58587833
(二)主要人員情況
江蘇銀行托管業(yè)務條線現有員工近100名,來自于基金、券商、托管行等不
同的行業(yè),具有會計、金融、法律、IT等不同的專業(yè)知識背景,團隊成員具有較
高的專業(yè)知識水平、良好的服務意識、科學嚴謹的態(tài)度;部門管理層有20年以
上金融從業(yè)經驗,精通國內外證券市場的運作。
(三)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2014年,江蘇銀行先后獲得基金托管業(yè)務資格及保險資金托管業(yè)務資格。
江蘇銀行依靠嚴密科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以及先進的營運系統(tǒng)和專業(yè)
的服務團隊,嚴格履行資產托管人職責,為境內外廣大投資者、金融資產管理機
構和企業(yè)客戶提供安全、高效、專業(yè)的托管服務。目前江蘇銀行的托管業(yè)務產品
線已涵蓋公募基金、信托計劃、基金專戶、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管計劃、券商資管
計劃、產業(yè)基金、私募投資基金、QDII、QFII專戶資產等。江蘇銀行將在現有
的基礎上開拓創(chuàng)新繼續(xù)完善各類托管產品線。江蘇銀行同時可以為各類客戶提供
現金管理、績效評估、風險管理等個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風險控制目標
(1)確保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托管業(yè)務中得到全面嚴格的貫徹執(zhí)行;
(2)確保我行有關托管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在托管業(yè)務中得到
全面嚴格的貫徹執(zhí)行;
(3)確保資產安全,保證托管業(yè)務穩(wěn)健運行。
2、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由江蘇銀行內審部和資產托管部內設的監(jiān)察稽核
人員構成。資產托管部內部設置專職稽核監(jiān)察人員,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依
照有關法律規(guī)章,對業(yè)務的運行獨立行使稽核監(jiān)察職權。
3、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皩嵭腥珕T、全程風險控制方法”,內部控制必須滲透到
托管業(yè)務的各個操作環(huán)節(jié),覆蓋所有的崗位,不能留有任何死角。
(2)預防性原則。必須樹立“預防為主”的管理理念,以業(yè)務崗位為主體,
從風險發(fā)生的源頭加強內部控制,防患于未然,盡量避免業(yè)務操作中各種問題的
產生。
(3)及時性原則。各團隊要及時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釆取有效措施加
強內部控制。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堵塞漏洞。
(4)獨立性原則。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機構必須獨立于托管業(yè)務執(zhí)行機構,
業(yè)務操作人員和檢查人員必須分開,以保證內控機構的工作不受干擾。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監(jiān)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約定,監(jiān)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資運
作。利用投資監(jiān)督系統(tǒng),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對基金管理
人運作基金的投資比例、投資范圍、投資組合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定期編寫基金
投資運作監(jiān)督報告,報送中國證監(jiān)會。在日常為基金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
和核算服務環(huán)節(jié)中,對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投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各基金費用的
提取與開支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2、監(jiān)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時通過基金監(jiān)督子系統(tǒng),對各基金投資運作比例控制指標
進行例行監(jiān)控,發(fā)現投資比例超標等異常情況,向基金管理人發(fā)出書面通知,與
基金管理人進行情況核實,督促其糾正,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后,對涉及各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對象
及交易對手等內容進行合法合規(guī)性監(jiān)督。
(3)根據基金投資運作監(jiān)督情況,定期編寫基金投資運作監(jiān)督報告,對各
基金投資運作的合法合規(guī)性、投資獨立性和風格顯著性等方面進行評價,報送中
國證監(jiān)會。
(4)通過技術或非技術手段發(fā)現基金涉嫌違規(guī)交易,電話或書面要求基金
管理人進行解釋或舉證,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qū)貢院街1號院1號樓二層206-40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直門外大街168號騰達大廈16層
法定代表人:梁永強
傳真:010-81925299
電話:010-81925251
公司網站:www.springsfund.com
2、其他銷售機構情況詳見銷售機構名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和本基金基金
合同等的規(guī)定,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登記機構
名稱: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qū)貢院街1號院1號樓二層206-40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直門外大街168號騰達大廈16層
法定代表人:梁永強
全國統(tǒng)一客戶服務電話:400-001-5252、010-81925252
傳真:010-81925299
聯系人:李光普
電話:010-81925259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經辦律師:劉佳、張雯倩
聯系人:劉佳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外大街22號1幢10層1001-1至1001-26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外大街22號1幢10層1001-1至1001-26
電話:010-66001391
傳真:010-66001391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肖厚發(fā)、劉維
經辦會計師:沈兆杰、崔澤宇
聯系人:崔澤宇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
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經2024年1月22日
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24〕129號文注冊募集。
二、基金的類別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的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四、基金存續(xù)期間
不定期
五、基金份額類別
本基金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在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收取申購費用,并
不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包括A類基金份額、D類
基金份額;從本類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并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份額,
稱為C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和D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
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和D類基金份額將分別
計算并公布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額類別之間的轉換規(guī)定請見相關公告。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
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
致,在履行適當程序后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規(guī)則或者停止
某類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變更收費方式等,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
調整實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時公告。
六、基金的募集情況
本基金募集期間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初始面值發(fā)售。
本基金募集期自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募集對象為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
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第七部分基金備案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4年3月19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
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
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xù)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說明書或基金管理人網站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調整銷售機構,并
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投資人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
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
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
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
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
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具體
業(yè)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
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
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各類基金份
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
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確保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
必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
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
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若資金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
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立,申購款項本金將退回投資人賬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銷售機構等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利息等任何損失。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
贖回生效?;鸱蓊~持有人贖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
內支付贖回款項。在發(fā)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
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tǒng)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tǒng)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
順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劃出。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
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
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
售機構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或
無效,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
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購、贖回申請。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
為準。對于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依法對上
述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時間進行調整,并必須在調整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
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量限制
1、投資人在銷售機構網點首次申購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的單筆最
低限額為人民幣1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元(含
申購費)。本基金D類基金份額,每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500
萬元(含申購費),追加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含申購費)。在不
低于上述規(guī)定的金額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銷售機構有不同規(guī)定,投資人需同時
遵循該銷售機構的相關規(guī)定。
2、投資人贖回基金份額,單筆贖回不得少于10份(如該賬戶在該銷售機構
托管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份,則必須一次性贖回全部基金份額);若某筆贖
回將導致投資人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
將投資人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額連同該筆贖回一次性全部贖回。在不
低于上述規(guī)定的贖回最低限額的前提下,如基金銷售機構有不同規(guī)定,投資人在
銷售機構辦理涉及上述規(guī)則的業(yè)務時,需同時遵循該銷售機構的相關規(guī)定。
3、本基金不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進行限制,但單一投資
人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
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
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
份額等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
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和贖回的價格、費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為A類、C類和D類基金份額,各類基金份額單獨設置基金代
碼,分別計算和公告基金份額凈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
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
擔。但如遇特殊情況,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一致,可階段性調整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精度并進行相應公告,無需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T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按照基
金合同的約定進行公告。遇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
告。
2、申購的有效份額為凈申購金額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有效份額單
位為份,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
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3、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扣
除相應的費用,贖回金額單位為元。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4、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D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申購相應類別基金份
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5、贖回費用由贖回相應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
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其中,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
1.50%的贖回費并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七、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1、基金申購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D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申購時收取申購費,C類基
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本基金基金份額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投資人可以多次申購本
基金,申購費用按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
投資者在申購A類基金份額時,申購費率如下表:
份額類型 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A類基金份額 M<100萬元 0.40%
100萬元≤M<500萬元 0.20%
500萬元≤M 1000元/筆
在申購費按金額分檔的情況下,如果投資者多次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申
購費適用單筆申購金額所對應的費率。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A類
基金份額的申購人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
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投資者在申購D類基金份額時,申購費率如下表:
份額類型 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D類基金份額 M<500萬元 0.80%
500萬元≤M 500元/筆
在申購費按金額分檔的情況下,如果投資者多次申購D類基金份額的,申
購費適用單筆申購金額所對應的費率。本基金D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D類
基金份額的申購人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
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C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為0。
2、基金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隨申請份額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本基金A類、C類及
D類基金份額適用的贖回費率如下:
份額類型 持有時間(N) 贖回費率
A類基金份額 N<7天 1.50%
7≤N<30天 0.80%
N≥30天 0.00%
C類基金份額 N<7天 1.50%
N≥7天 0.00%
D類基金份額 N<7天 1.50%
N≥7天 0.00%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
金份額時收取。本基金收取的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如法律法規(guī)對贖回費
的強制性規(guī)定發(fā)生變動,本基金將依新規(guī)進行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
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
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在對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
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關監(jiān)
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xù)后,對投資人適當調低基金銷售費用。
5、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
制,以確?;鸸乐档墓叫浴>唧w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
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
八、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1、本基金申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申購采用“金額申購”的方式,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1)若投資人選擇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
1)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1+申購費率)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2)當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
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費用=50,000×0.40%÷(1+0.40%)=199.20元
凈申購金額=50,000-199.20=49,800.80元
申購份額=49,800.80÷1.0500=47,429.33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其可得到47,429.33份A類基金份額。
例:某投資者投資6,001,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
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則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為:
申購費用=1,000元
凈申購金額=6,001,000-1,000=6,000,000元
申購份額=6,000,000÷1.2000=5,000,000.00份
即投資者投資6,001,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可得到5,000,000.00份A類基金份額。
(2)若投資人選擇申購本基金D類基金份額
1)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1+申購費率)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2)當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D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D類
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費用=50,000×0.80%÷(1+0.80%)=396.83元
凈申購金額=50,000-396.83=49,603.17元
申購份額=49,603.17÷1.0500=47,241.11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D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D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其可得到47,241.11份D類基金份額。
例:某投資者投資6,000,500元申購本基金D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D
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則可得到的D類基金份額為:
申購費用=500元
凈申購金額=6,000,500-500=6,000,000元
申購份額=6,000,000÷1.2000=5,000,000份
即:投資者投資6,000,500元申購本基金D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D類
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可得到5,000,000份D類基金份額。
(3)若投資人選擇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類
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份額=50,000÷1.0500=47,619.05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其可得到47,619.05份C類基金份額。
2、本基金贖回金額的計算
本基金采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贖回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1)若投資人選擇贖回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
例:某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20日,適用
的贖回費率為0.80%,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500元,則其可得
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0500=10,500元
贖回費用=10,500×0.80%=84.00元
凈贖回金額=10,500-84.00=10,416.00元
即: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20日,適用的
贖回費率為0.80%,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500元,則其可得到
的贖回金額為10,416.00元。
(2)若投資人選擇贖回本基金D類基金份額
例:某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D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5天,適用
的贖回費率為1.50%,假設贖回當日D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500元,則其可得
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0500=10,500元
贖回費用=10,500×1.50%=157.50元
凈贖回金額=10,500-157.50=10,342.50元
即: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D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5天,適用的
贖回費率為1.50%,假設贖回當日D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500元,則其可得到
的贖回金額為10,342.50元。
(3)若投資人選擇贖回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
例:某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7日,適用
的贖回費率為0%,假設贖回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500元,則其可得到的
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0500=10,500元
贖回費用=10,500×0%=0.00元
凈贖回金額=10,500-0.00=10,500元
即: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7日,適用的
贖回費率為0.00%,假設贖回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500元,則其可得到
的贖回金額為10,500元。
九、申購和贖回的登記
1、正常情況下,投資人T日申購基金成功后,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人
增加權益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2、基金份額持有人T日贖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況下,登記機構在T+1日
為其辦理扣除權益的登記手續(xù)。
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登記機構可以對上述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
基金管理人最遲于開始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
公告。
十、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
基金資產凈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
能對基金業(yè)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fā)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的異常情況導致基
金銷售系統(tǒng)、基金登記系統(tǒng)或基金會計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
7、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或者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的情形。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9、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基金總規(guī)模、單日凈申購比
例上限、單個投資人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7、10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
暫停接受投資人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
金將退還給投資人。發(fā)生上述第8、9項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
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申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
申購申請。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十一、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
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
基金資產凈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發(fā)生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
管理人可暫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
管理人應按規(guī)定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
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
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
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
辦理并公告。
十二、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
全額贖回或采取相應措施。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
按正常贖回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
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
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
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
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
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
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
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
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
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3)當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且存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基金總份額20%
以上的贖回申請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應當對該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20%以上的
贖回申請進行延期辦理,具體措施為:對于其未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贖回申請,
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上述“(1)全部贖回”或“(2)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
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一并辦理。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基金總
份額20%以上的贖回申請進行延期,即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
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
部贖回為止。但是,如該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取消贖回,當日未獲受理
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如該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其未能
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4)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
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
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采取相應措施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
者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
理方法,并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三、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規(guī)定媒
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暫停申購或贖回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依照
《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
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時間,屆時不再另
行發(fā)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四、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五、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
過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
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前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六、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
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非交易過戶或者按
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國家有權機關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的行為。無論在上述何種情
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
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
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
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七、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
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八、基金份額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
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
參與收益分配。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九、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yè)務或其他基金
業(yè)務,基金管理人可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則。
二十、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規(guī)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申購金額,每期申購
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
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二十一、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
機制”章節(jié)或屆時發(fā)布的相關公告。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通過對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積極投資,追求
基金資產的長期穩(wěn)定增值。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銀行
存款、國債期貨、同業(yè)存單、債券回購、現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
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也不投資金融債(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債)、企業(yè)債、公
司債、次級債、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
政府支持機構債券、資產支持證券。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
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
購款等;國債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的規(guī)定執(zhí)
行。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策略
(一)類屬配置策略
類屬配置主要包括資產類別選擇、各類資產的適當組合以及對資產組合的管
理。本基金將在利率預期分析及其久期配置范圍確定的基礎上,通過情景分析和
歷史預測相結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債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銀行間市場
和交易所市場,銀行存款、債券、同業(yè)存單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類屬配置,進而
確定具有最優(yōu)風險收益特征的資產組合。
(二)利率債投資策略
1、利率預期策略與久期管理
本基金將考察市場利率的動態(tài)變化及預期變化,對GDP、CPI、PPI、外匯收
支及國際市場流動性動態(tài)情況等引起利率變化的相關因素進行深入的研究,分析
國際與國內宏觀經濟運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礎上判斷包括財政政策以及國內
和主要發(fā)達國家及地區(qū)的貨幣政策、匯率政策在內的宏觀經濟政策取向,對市場
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線未來的變化趨勢做出預測和判斷,結合債券市場資金及債
券的供求結構及變化趨勢,確定固定收益類資產的久期配置。
當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久期;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
提高組合的久期。以達到利用市場利率的波動和債券組合久期的調整提高債券組
合收益率目的。
本基金根據對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動的預期建立或改變組合期限結構。通過預
測收益率曲線變動的方向,然后根據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動的情景分析,構建組合
的期限結構。具體來看,又分為跟蹤收益率曲線的騎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線變
化的子彈策略、杠鈴策略及梯式策略。
(1)騎乘策略是基于收益率曲線分析對債券組合進行適時調整。當收益率
曲線比較陡峭時,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可以買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線陡峭處
的債券,也即收益率水平相對較高的債券,隨著持有期限的延長,債券的剩余期
限將會縮短,此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將會較投資期初有所下降,通過債券收益率
的下滑來獲得資本利得收益。
(2)子彈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線的一點,適用于
收益率曲線較陡時;杠鈴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線的兩
端,適用于收益率曲線兩頭下降較中間下降更多的蝶式變動;梯式策略是使投資
組合中的債券久期均勻分布于收益率曲線,適用于收益率曲線水平移動。
2、息差策略
本基金將在考慮債券投資的風險收益情況,以及回購成本等因素的情況下,
在風險可控以及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債券回購,放大杠桿進行投資操作。
(三)地方政府債投資策略
1、票息配置策略
票息配置策略是指通過對債券發(fā)行量、市場參與機構配置偏好、稅收政策變
化等影響不同債券品種間相對供求關系的因素進行跟蹤,判斷國債、政策性金融
債、同業(yè)存單和地方政府債各品種間相對收益率走勢,選取相近債券剩余期限到
期收益率較高的債券品種進行配置。
2、個券選擇策略
各省級行政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地方政府債發(fā)行量分布存在一定差異,
通常發(fā)行量較大的債券市場流動性較好,發(fā)行量較少的債券則存在流動性折價。
基于上述市場特征,個券選擇策略根據單個地方政府債到期收益率相對于地方政
府債收益率曲線的偏離程度,結合流動性等因素,確定其投資價值,在適度分散
的原則下選擇定價合理或價值被低估的債券進行投資。
(四)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國債期貨作為利率衍生品的一種,有助于管理債券組合的久期、流動性和市
場風險?;鸸芾砣藢凑障嚓P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對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趨
勢的判斷,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適度運用國債期貨,提高
投資組合的運作效率。通過構建量化分析體系,對國債期貨和現貨基差、國債期
貨的流動性、波動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標進行跟蹤監(jiān)控;通過倉位對沖
和無風險套利等操作,在最大限度保證基金資產安全的基礎上,力求實現基金資
產的長期穩(wěn)定增值。在投資國債期貨時,本基金將首先分析國債期貨各合約價格
與最便宜可交割券的關系,選擇定價合理的國債期貨合約,其次,考慮國債期貨
各合約的流動性情況,最終確定與現貨組合的合適匹配,以達到風險管理的目標。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
持有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4)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
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前款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5)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6)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
(8)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
1)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15%;
2)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
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3)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4)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
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
的有關約定。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第(2)、(4)、(5)項規(guī)定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的,如適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不受上述相關限制或按照調整后的規(guī)定
執(zhí)行。
3、關聯交易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中債-國債及政策性銀行債指數收益率×60%+中債-地方政府債財富(總值)
指數收益率×20%+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20%
中債-國債及政策性銀行債指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該
指數成分券由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且公開發(fā)行的國債和政策性銀行債組成,
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中債-地方政府債指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編制。該指數成份券包含地方政府債,是一個反映境內地方政府債整體價格走
勢情況的指數。本基金管理人認為,該業(yè)績比較基準目前能夠有效地反映本基金
的風險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指數編制單位停止計算編制這些指數,或更改
指數名稱,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推出時,經與
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變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及
時公告,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低于混合型、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關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相關權利,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
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
現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章節(jié)
的規(guī)定。
九、投資組合報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辦法》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其他規(guī)定中關于投
資組合報告的要求披露基金的投資組合。
本投資組合報告期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財務數
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501,194,489.77 65.89
其中:債券 501,194,489.77 65.89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21,006,706.86 2.76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78,471,670.55 10.32
8 其他資產 160,000,000.00 21.03
9 合計 760,672,867.18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無。
2.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無。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無。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國家債券 50,517,203.57 6.64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436,146,110.86 57.36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436,146,110.86 57.36
4 企業(yè)債券 - -
5 企業(yè)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 -
8 同業(yè)存單 - -
9 其他 14,531,175.34 1.91
10 合計 501,194,489.77 65.92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230208 23國開08 800,000 84,116,646.58 11.06
2 230202 23國開02 600,000 62,315,540.98 8.20
3 240405 24農發(fā)05 500,000 52,256,972.60 6.87
4 210205 21國開05 300,000 34,445,515.07 4.53
5 220405 22農發(fā)05 300,000 33,261,649.32 4.37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無。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無。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無。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無。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無。
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受到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報告編制日前一
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說明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未出現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
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11.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11.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160,000,000.00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160,000,000.00
11.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無。
11.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無。
第十部分基金的業(yè)績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鸬倪^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
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基金業(yè)績截止日為2024年12月31日,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yè)
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如下:
匯泉安陽純債A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9.04% 2.55% 5.13% 0.09% 33.91% 2.46%
匯泉安陽純債C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5.95% 2.55% 5.13% 0.09% 30.82% 2.46%
匯泉安陽純債D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自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16% 0.04% 2.48% 0.09% -1.32% -0.05%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4年3月19日生效;
2、本基金自2024年7月29日起增設D類基金份額。本報告期內,本基金份額持有人
未實際持有D類份額。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基
金應收款項以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
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
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
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
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
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
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同業(yè)存單、國債期貨、其他
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
則》、監(jiān)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一)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
日有報價的,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
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fā)生影響公允價值計
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
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為基礎,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
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
溢價或折價。
(二)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
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時,應優(yōu)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
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三)如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
使?jié)撛诠乐嫡{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
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值。
四、估值方法
1、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
除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價格進
行估值。
(2)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
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價格
或推薦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記日至實際
收款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唯一估值價格或推
薦估值價格,同時應充分考慮發(fā)行人的信用風險變化對公允價值的影響?;厥鄣?
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
2、對于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固定收益品種,應采用在
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
價值。
3、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
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
價估值。
4、本基金投資同業(yè)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估值價
格估值。
5、存款的估值方法:
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協議或合同利率逐日確認利
息收入。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上述資產或負債其
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
價值的價格估值。
7、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
8、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另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
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估值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
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
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
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個估值日計算各類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
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估值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
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估值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
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規(guī)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
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
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
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
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
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
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凈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
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估值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fā)
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對基金凈值信息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上述“四、估值方法”的第6項進行估值時,
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經營機構、登記結算公司、第三方估值基
準服務機構等機構發(fā)送的數據錯誤或者由于其他不可抗力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
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
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
以公告為準;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準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
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額類別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可能
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并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
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進行調整,不
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
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
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
袋機制”章節(jié)的規(guī)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3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以協商一致的方式自動在次月初5個工作日
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
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
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以協商一致的方式自動在次月初5個工作日
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
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D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
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20%,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以協商一致的方式自動在次月初5個工
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
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議
規(guī)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費,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章節(jié)的規(guī)定或相關公告。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
行。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
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
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
換會計師事務所需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信息
披露的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日常機構(如有)等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
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
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過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guī)定報刊”)及《信
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guī)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
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
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
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
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
說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
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
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
作監(jiān)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
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3日前,
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
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協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基
金份額發(fā)售的三日前登載在規(guī)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
當至少每周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
的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
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各類基
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
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
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鹉?
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
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
中期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
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
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
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
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
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
關規(guī)定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
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
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
事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
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
負責人發(fā)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
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
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
方式和費率發(fā)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本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22、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4、調整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25、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
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
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
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九)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
產進行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
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一)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章節(jié)的規(guī)定。
(十二)投資于國債期貨的信息披露
若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需按照法規(guī)要求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國債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
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示國債期貨交易對本基金總體
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十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
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
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申購
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
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
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guī)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guī)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
者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
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
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
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
業(yè)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蜓舆t信息披露的情形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相關信
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
營業(yè)時;
3、發(fā)生暫停估值的情形;
4、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符合《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
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并在五個工作日內聘
請于側袋機制啟用日發(fā)表意見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
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務機構應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原有賬戶份額為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
的申購申請,按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
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
換;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
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
3、除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
回外,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guī)定適用于主袋
賬戶份額。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
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
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
資組合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
作。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
值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側袋賬戶的會
計核算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五)實施側袋賬戶期間的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將與側袋賬戶有關的
費用從側袋賬戶資產中列支,但應待特定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且不得收取管理
費。
2、因啟用側袋機制產生的咨詢、審計費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六)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
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
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
當及時向側袋賬戶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若側袋賬戶資產
無法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
要求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聘請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七)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
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實施側
袋機制期間本基金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和累計凈值。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側袋賬
戶相關信息,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會計
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內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關的會
計核算和年度報告披露等發(fā)表審計意見。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特定資產處置進展情況,披
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應同時注明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
變現價格的承諾。
(八)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在主袋賬戶份額滿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條件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對主袋賬戶份額進行收益分配。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九)側袋的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和終止側袋機制后,及時聘請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十)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
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或將來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針對側袋機制的內容有進一步規(guī)定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
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的前提下,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審議。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風險揭示
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
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
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當投資人購買基金產
品時,既可能按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
來的損失。
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
金產品資料概要等產品法律文件和本部分的風險揭示,充分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
益特征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本基金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
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因素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
解產品情況及銷售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并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管理人做出如下風險揭示:
(一)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基金分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
金、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
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
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
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guī)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
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一定比例
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申請的全部基金份額,或投資人贖回的款項可能
延緩支付。
(三)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qū)
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
投資方式,但并不能規(guī)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者獲得收益,也
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及其凈值高低
并不預示其未來業(yè)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
業(yè)績表現的保證?;鸸芾砣颂嵝淹顿Y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
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及相關機構不對基金投資收益做出任何
承諾或保證。
(五)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
約定申請募集,并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注
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已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網站
www.springsfund.com進行了公開披露。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的注冊,并不表明
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
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有:投資組合的風險、管理風險、合規(guī)性
風險、操作風險、本基金特有風險、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
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及其他風險。本基金還
將采用多種方法管理、控制流動性風險。
一、投資組合的風險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使本基金資產面臨潛在
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多種風險因素:
(1)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yè)政策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導致證券市場價
格波動,影響基金收益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經濟運行具有周期性的特點,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受到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的
影響,也呈現周期性變化,基金投資于債券,其收益水平也會隨之發(fā)生變化,從
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債券市場的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同時直接影響
企業(yè)的融資成本和利潤水平?;鹜顿Y于債券,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
響,從而產生風險。
(4)通貨膨脹風險
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將主要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如果發(fā)生通貨膨脹,現金的
購買力會下降,從而影響基金的實際收益。
(5)再投資風險
市場利率下降將影響固定收益類證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資收益率,這與利率上
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互為消長。
(6)債券市場流動性風險。由于銀行間債券市場深度和寬度相對較低,交
易相對較不活躍,可能增大銀行間債券變現難度,從而影響基金資產變現能力的
風險。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指債券等發(fā)行體狀況惡化,導致信用評級下降甚至到期不能履
行合約進行兌付的風險,另外也包括證券交易對手因違約而產生的交割風險。
3、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指金融資產變現的難易程度。一些情況下,市場無法有效執(zhí)行交
易頭寸需要,將使得金融資產無法在價格平穩(wěn)變動的基礎上被購入或者賣出。
(1)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為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本基金管理人將合理控制基
金份額持有人集中度,審慎確認申購贖回業(yè)務申請,包括但不限于:
1)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基金規(guī)模上限、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
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合法權益?;鸸芾砣嘶谕顿Y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
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2)本基金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1.50%的贖回費,并
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3)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
制,以確?;鸸乐档墓叫浴>唧w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
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
4)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申贖、贖回申請。
具體的申購、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
回”章節(jié)。
(2)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銀行
存款、國債期貨、同業(yè)存單、債券回購、現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
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也不投資金融債(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債)、企業(yè)債、公
司債、次級債、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
政府支持機構債券、資產支持證券。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標的資產大部分為債券資產,一般情況下具有較好的流動性。同時,
本基金嚴格控制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和不存在活躍市場需要采用估值技術確
定公允價值的投資品種的比例。除此之外,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歷史經驗和市場
情況動態(tài)調整基金中高流動性資產的比例并通過組合管理、分散投資對各類標的
資產進行合理配置,以防范流動性風險。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當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時,本基金管理人將審慎評估本基金持有人結構,
履行必要程序后,將運用多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進行適度調整,以
應對流動性風險,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延期贖回;
2)若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且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
放日基金總份額20%以上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延期辦理贖回申請:對于該
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20%以上的部分,應
當全部自動進行延期辦理;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未超過上一開放
日基金總份額20%的部分,根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與
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一并辦理;
3)暫停贖回;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措施。
具體措施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之“巨額
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fā)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
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將以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
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謹慎選取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
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停估值、擺動定價、實施側袋機制等流動
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對于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
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地對風險進行監(jiān)測和評估,使用
前經過內部審批程序并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
工具時,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可能受到相應影響,亦有可能承受
更高的申購、贖回成本?;鸸芾砣藢栏褚勒辗煞ㄒ?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
操作,盡量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實施側袋機制的情形、程序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若本
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可能造成的影響如下: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
進行處置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
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
開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
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
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
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以
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不反映側袋賬戶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本基金
不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
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
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金管理人不承
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
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針對實施上述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關業(yè)務程序,
確保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實施。
同時,基金管理人將密切關注市場資金動向,提前調整投資和頭寸安排,盡
可能避免出現不得不實施上述備用風險管理工具的流動性風險,盡量將對投資者
可能出現的潛在影響降至最低。
二、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資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基
金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判斷不準確、獲取的信息不
全、投資操作出現失誤,都會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
三、合規(guī)性風險
是指本基金的投資運作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要求而帶
來的風險。
四、操作風險
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
作規(guī)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guī)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統(tǒng)
故障等風險。
五、本基金特有風險
1、市場下跌風險
本基金是債券型基金,基金資產主要投資于債券市場,因此債市的變化將影
響到基金業(yè)績表現。本基金雖然按照風險收益配比原則,實行動態(tài)的資產配置,
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場整體下跌風險,基金凈值表現因此會可能受到影響。本基
金管理人將發(fā)揮專業(yè)研究優(yōu)勢,加強對市場、固定收益類產品的深入研究,持續(xù)
優(yōu)化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風險。
2、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期貨。國債期貨存在如下風險:
(1)杠桿性風險。國債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潛在損失可能成倍
放大,具有杠桿性風險。
(2)到期日風險。國債期貨合約到期時,如本基金仍持有未平倉合約,交
易所將按照交割結算價將本基金持有的合約進行現金交割,本基金存在無法繼續(xù)
持有到期合約的可能,具有到期日風險。國債期貨合約采取實物交割方式,如本
基金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如數交付可交割國債或者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如數繳納交
割貨款,將構成交割違約,交易所將收取相應的懲罰性違約金。
(3)強制平倉風險。如本基金參與交割不符合交易所或者期貨公司相關業(yè)
務規(guī)定,期貨公司有權不接受本基金的交割申請或對本基金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
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將由基金承擔。
(4)使用國債期貨對沖市場風險的過程中,委托財產可能因為國債期貨合
約與合約標的價格波動不一致而面臨期現基差風險。在需要將期貨合約展期時,
合約平倉時的價格與下一個新合約開倉時的價格之差也存在不確定性,面臨跨期
基差風險。
3、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風險:
因違法經營或者出現重大風險等情況,可能發(fā)生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
管理資格或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情況。在基金管理人職
責終止情況下,投資者面臨基金管理人變更或基金合同終止的風險。基金管理人
職責終止,涉及基金管理人、臨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之間責任劃分的,
相關基金管理人對各自履職行為依法承擔責任。
六、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
當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
金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因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
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
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
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jié)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
例、證券市場普遍規(guī)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
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
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
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
同,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
之間的匹配檢驗。
八、其他風險
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
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金融市場危機、代理商違約、托管行違約等超出基金管
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損。
九、聲明
1、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投資人自愿投資于本基金,
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其他基金代銷機構代理銷售,但是,基金并不是代銷機構的存款或負債,也沒
有經過代銷機構擔?;蛘弑硶鸸芾砣伺c其他基金代銷機構并不能保證其收
益或本金安全。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
并自決議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
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
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
限。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1、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
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
并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
準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
人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
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
并獲得《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或轉換申
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相關權利,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
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
供服務的外部機構,并與選擇的證券經紀商簽訂相關協議,就證券經紀商應履行
的異常交易監(jiān)控等職責進行約定;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
贖回、轉換和非交易過戶等業(yè)務規(guī)則;
(1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
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基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
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
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
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向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必要信息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
關資料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限;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
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
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
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
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3、基金托管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
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
保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
準的其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
金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4、基金托管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
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確?;鹭敭a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
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
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
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向審計、法律等外
部專業(yè)顧問提供必要信息的情況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
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不低于法
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限;
(12)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
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和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
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
務,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5、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
法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6、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
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
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和登記機構的相關交易及業(yè)
務規(guī)則;
(10)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監(jiān)管機構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時的更新和
補充,并保證其真實性;
(11)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若將來法律
法規(guī)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另有規(guī)定的,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為準。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在本基金存續(xù)期內,根據本基金的運
作需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以增設日常機構,日常機構的設立與運作應當根
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進行。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
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提高銷售服務費;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
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
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2)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調低銷售服務費或變更收費
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5)增加、減少份額類別,或調整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guī)則;
(6)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7)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調整有關認購、申購、贖回、
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務規(guī)則;
(8)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
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
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
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
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
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鹜泄?
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
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
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
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guī)定媒介公
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
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
系方式和聯系人、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
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
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
機構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
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
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
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
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
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
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
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
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在表決
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統(tǒng)。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或大會公告
載明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
續(xù)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
則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
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
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
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
表決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
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構規(guī)定的前提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亦可采用其他非書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具體方式在會
議通知中列明。
4、在會議召開方式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構規(guī)定的前提下,本基
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非現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的程序進行。表決方
式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構規(guī)定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也可以采用
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載
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
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
和公布監(jiān)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
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
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
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司懿怀鱿蛑鞒只?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
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
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
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約定外,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
《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
符合會議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
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
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
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
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
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異
議,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
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
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
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
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
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
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和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4、當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
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
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
(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
的,應分別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
內的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
袋賬戶份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節(jié)特殊約定內
容為準,本節(jié)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上文相關約定。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
決條件等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
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審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zhí)行方式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
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
以公告為準;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準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
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額類別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可能
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并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
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進行調整,不
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
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
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
定。
四、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有關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3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以協商一致的方式自動在次月初5個工作日
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
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
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以協商一致的方式自動在次月初5個工作日
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
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D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
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20%,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以協商一致的方式自動在次月初5個工
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
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
議規(guī)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或相關公告。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
行。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五、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通過對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積極投資,追求
基金資產的長期穩(wěn)定增值。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銀行
存款、國債期貨、同業(yè)存單、債券回購、現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
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也不投資金融債(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債)、企業(yè)債、公
司債、次級債、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
政府支持機構債券、資產支持證券。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
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
購款等;國債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的規(guī)定執(zhí)
行。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
持有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4)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
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前款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5)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6)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
(8)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
1)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15%;
2)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
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3)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4)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
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
的有關約定。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第(2)、(4)、(5)項規(guī)定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監(jiān)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的,如適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不受上述相關限制或按照調整后的規(guī)定
執(zhí)行。
3、關聯交易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六、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基
金應收款項以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
當至少每周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
的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
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七、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
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
并自決議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
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
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
限。
八、爭議的處理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
議,應經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應當將爭議提交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該會屆時有效
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除
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和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
地履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法律)管
轄。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
構的辦公場所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qū)貢院街1號院1號樓二層206-40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直門外大街168號騰達大廈16層
郵政編碼:100044
法定代表人:梁永強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20〕1028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基金銷售、私募資產管理和中國證
監(jiān)會許可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郵編210005)
辦公地址:中國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郵編210005)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時間:2007年1月22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銀監(jiān)復[2006]379號、蘇銀復[2006]423號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4〕619號
注冊資本:115.44億元人民幣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
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承銷
短期融資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從事同業(yè)拆借;提供信用證
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yè)務、代客理財、代理銷售基金、代理銷
售貴金屬、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提供保險箱業(yè)務;辦理委托存貸
款業(yè)務;從事銀行卡業(yè)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結售匯、
代理遠期結售匯;國際結算;自營及代客外匯買賣;同業(yè)外匯拆借;買賣或代理
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yè)務;網上銀行;經銀行
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
對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銀行
存款、國債期貨、同業(yè)存單、債券回購、現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
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也不投資金融債(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債)、企業(yè)債、公
司債、次級債、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
政府支持機構債券、資產支持證券。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
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
購款等;國債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的規(guī)定執(zhí)
行。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業(yè)務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的義務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開始履行。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
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投資組合比例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
持有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4)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
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前款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5)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6)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
(8)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
1)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15%;
2)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
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3)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4)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
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
的有關約定。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第(2)、(4)、(5)項規(guī)定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
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3)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對
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鹭敭a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對于基金管理人開展基金投資禁止行為,基金托管人有權向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
派出機構報告。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在基金托管人已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及本托管協議的約定
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仍然違反上述約定開展關聯交易造成基
金財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相應責任。
基金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相互提供與本機
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以上名單發(fā)
生變化的,應及時予以更新并通知對方。
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與關聯交易名單中列示的關聯方進行關聯交
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
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關聯交易,基金托管人事前無法阻止該關聯交易發(fā)生的,
只能進行事后結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并有權向中國證監(jiān)會及
其派出機構報告。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的,如適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不受上述相關限制或按照調整后的規(guī)定
執(zhí)行。
(4)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對
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銀行間市場交
易對手的名單?;鹜泄苋嗽谑盏矫麊魏?個工作日內電話或回函確認收到該名
單。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
對手名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全市場交易對手?;鸸芾砣藨ㄆ诤筒欢ㄆ?
對銀行間市場現券及回購交易對手的名單進行更新?;鹜泄苋嗽谑盏矫麊魏?
個工作日內電話或書面回函確認,新名單自基金托管人確認當日生效。新名單生
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
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管理人
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交易對手庫進行事后監(jiān)督。
2)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有責任控制交易對手的資信風險,
由于交易對手資信風險引起的損失,基金管理人應當負責向相關責任人追償,基
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5)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對
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jiān)督。
基金投資銀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
約定,確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
銀行存款業(yè)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就本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另行
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在相關協議簽署、賬戶開設與管理、投資指令傳達與執(zhí)
行、資金劃撥、賬目核對、到期兌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證實書的開立、傳遞、
保管等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職責,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3)基金托管人應加強對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的監(jiān)督與核查,嚴格審查、復核
相關協議、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4)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法》、
《運作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結算等
的各項規(guī)定。
(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
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認、
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
行監(jiān)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yè)績表現數
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相應責任,并有權在發(fā)現后
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在規(guī)定時間
內答復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
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基金法》及其
他有關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協議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或雙方約定的其
他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電話
或書面形式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反饋,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
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
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
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在限期內糾正。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
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及時改正。如
基金管理人拒絕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可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時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協議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
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的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
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及債券托管賬戶等
投資所需賬戶,是否及時、準確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是否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
合同》規(guī)定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對非公開信息保密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資產進行核查?;鹜?
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
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未對基金資產實行分賬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資產、
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
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以電話或書面形式或雙
方約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內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
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并保證在限期內及時
改正。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
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基金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
人并改正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
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擞袡嗬蠡鹜泄苋速r償基金因此所
遭受的損失。對基金管理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
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內糾正。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
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資產。
(2)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經紀機構和基金服
務機構的固有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和債券托管
賬戶等投資所需的相關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
其他業(yè)務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yè)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獨立核算,確?;鹭敭a
的完整和獨立。
(5)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和基金申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
如基金托管人無法從公開信息或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書面資料中獲取到賬日期信
息的,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
日基金資產沒有到達基金托管專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以電話或書面形式或雙
方約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
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基金托管人應予以必要的協助
與配合。
(6)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
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合同生效時募集資產的驗證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開立的“基金募集專戶”。該賬
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
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由基
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內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
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
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有效。驗資完成,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到的全部資金存入基
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基金托管專戶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當日出具相關證
明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備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辦理
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助。
(三)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即基金托管專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基金托管專戶的開立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立基金的基金托管專戶,
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息。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
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等,均需通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專戶進行。
(3)本基金基金托管專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賬戶;亦不得
使用基金的任何銀行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托管專戶的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人民幣銀行
賬戶結算管理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人民幣利率管理規(guī)定》、
《支付結算辦法》以及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其他規(guī)定。
(四)基金證券賬戶、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開立證券賬戶。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基金管理人為基金財產在證券經紀機構開立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用于基金財
產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的存管、記載交易結算資金的變動明細以及場內證券交易清
算,并與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托管專戶建立第三方存管關系。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轉讓證券賬戶、證券交易資金賬戶,亦
不得使用證券賬戶或證券交易資金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本基金通過
證券經紀機構進行的交易由證券經紀機構作為結算參與人代理本基金進行結算。
基金管理人承諾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為主資金賬戶,不開立任何輔助資金賬戶;
不為證券交易資金賬戶另行開立基金托管專戶以外的其他銀行賬戶。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負責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基金管理
人給與必要的配合,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的債券及資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續(xù)辦
理完畢后,由基金托管人向人民銀行進行報備?;鸸芾砣素撠熒暾埢疬M入全
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市場進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設同業(yè)拆
借市場交易賬戶。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
回購主協議,協議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協議副本由基金管理人保存。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
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由基金管理人協助基金托
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開立有關賬戶。該賬戶按
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銀行的保管庫。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
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鹜泄苋藢τ苫鹜泄苋艘酝鈾C構
實際有效控制的本基金資產不承擔保管責任。
銀行存款定期存款證實書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保管。具體保管事項
由雙方另行簽署《托管資產投資銀行存款業(yè)務管理事項協議》進行約定,具體協
議名稱以實際簽署為準。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相關業(yè)務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
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盡可能保證持有二份以上
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
應及時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合同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授權
業(yè)務章的合同傳真件或復印件,未經雙方協商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合同原件
不得轉移。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與復核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指計算日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該類基金份額
總數。
基金管理人于每個估值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經基金托
管人復核,并按規(guī)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每個估值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
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
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yè)務的指導意見》、《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yè)務指引》、《企業(yè)
會計準則》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鹳Y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
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估值日交易結
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
管人對凈值計算結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按
規(guī)定予以公布。
當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觀反映基金財產公允
價值時,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并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
價值的價格估值。
(二)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
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
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
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
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
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三)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
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四)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五)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相關各方約定的同
一記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
對相關各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jiān)督,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若雙
方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經對賬發(fā)現相關各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
查明原因并糾正,保證相關各方平行登錄的賬冊記錄完全相符。若當日核對不符,
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
人的賬冊為準。
(六)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核對
雙方應每個交易日核對賬目,如發(fā)現雙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并糾正,確保核對一致。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
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
冊為準。
(七)基金定期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
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基金年
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
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
中期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
報告,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
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基金托管人在對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復核完畢后,向基金管理人
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以備有權機構對相關文件審核檢查。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可委托基金登記機構登記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
有人名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募集期結束并確認認購申請后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最后一
個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由基金登記機構負責編制和保管,并對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基金管理人應根據基金托管人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冊。
(一)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及《基金合同》
終止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
(二)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后
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三)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于每年最后一個交易日后10個工作
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四)除上述約定時間外,如果確因業(yè)務需要,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商
議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基金托管人以電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不得低于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要求保存的最低年限?;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
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若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guī)
規(guī)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經友好
協商解決。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應當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
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北京市,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
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
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恪守各自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就本協議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
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管轄,并按其解釋。
八、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一)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
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并需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加
蓋雙方公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確認。修改后的新協
議,應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被依法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或因
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或因
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業(yè)務;
(4)發(fā)生《基金法》、《銷售辦法》、《運作辦法》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
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聯系本公司客戶服
務電話。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書。
對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
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有關情況,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資訊服務
公司為定制客戶提供電子郵件、短信形式的信息服務,內容包括:交易確認、
基金凈值等信息。
投資者可通過撥打公司客戶服務電話定制此項服務。
(二)客戶服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電子郵箱開展相關咨詢,客服人員在收到郵件咨詢后的48
小時內答復或聯系投資者。
客戶服務電子郵箱地址為:services@springsfund.com
(三)關于網站服務
公司網站為客戶提供產品信息查詢、產品凈值查詢、公告信息查詢、交易狀
態(tài)查詢等內容的服務。
(四)客戶意見、建議或投訴處理
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熱線電話、電子郵箱、傳真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
售機構提出意見、建議或投訴。
(五)聯系方式
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001-5252、010-81925252
網址:www.springsfund.com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以下為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4月14日,本基金刊登于公司網站
等規(guī)定網站的基金公告。
序號 公告名稱 披露時間
1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 2025/3/28
2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分紅公告 2025/3/20
3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暫停(大額)申購(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的公告 2025/3/19
4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報告 2025/1/22
5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分紅公告 2024/12/25
6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暫停(大額)申購(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的公告 2024/12/24
7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分紅公告 2024/11/28
8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暫停(大額)申購(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的公告 2024/11/28
9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2024年第3期) 2024/11/26
10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11/26
11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11/26
12 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D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11/26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的住所,投資人可
免費查閱。招募說明書條款及內容應以招募說明書正本為準。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
(一)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注冊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匯泉安陽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四)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六)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七)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點:上述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
查閱方式:投資人可以在辦公時間免費查詢;也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查閱
或下載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托管協議及基金的各種定期和臨時公告,但應以
基金備查文件正本為準。
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